近日,不少网友都关注到了裁判文书网上一则案例,就是玖富出借人为追回出借款,一纸诉状状告玖富普惠,结果被驳回了。很多难友们不理解,出借人通过网贷平台借出资金,后续收不回来,找平台讨说法难道不应该吗?事实上,这个想法确实错了,我们一起看看法院的审理依据。
法院经过审理认为:各项证据表明,玖富普惠仅为信息中介,既不是出借人也不是借款人,出借人提供的借款通过其开立的银行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了借款人,无证据表明网贷平台是其出借款项的借款人,无证据表明网贷平台设立资金池,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。基于这些,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!
原来按照规定,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,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,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因为起诉中玖富普惠并不是直接的借款人,所以债权债务关系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是情理之中。
也就是说,难友们在起诉时,可以要求玖富提供相关资料,但起诉对象应该是借款人,只有这样法律上才是站得住脚的。许多难友对平台有情绪,想起诉它情有可原,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不是儿戏,应该理性务实,法院不支持的事情没必要仅仅因为心里不高兴,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,还要花费诉讼费用。
因此,出借人想要追回欠款,应该直接起诉出借人,这才是法律支持的。而且,通过起诉借款人胜诉的,法院会判决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,如果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,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这样的案例有很多,广大出借人要树立信心,找准借款人,争取早日成功回款。